广州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报告哪些企业需要出具
作者:广州睿之邦网编部 | 发布时间:2023-05-29|点击数: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
在广州(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南沙区、增城区、黄埔区)哪些企业需要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报告呢?今天睿之邦小编详细为你解答广州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报告出具问题,欢迎收藏。
需要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需要出具汇算清缴的企业清单:去年第四季度成立的企业不需要出具,例如2022年10月成立的企业,2023年不需要出具2022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如果是2022年9份之前成立的,需要出具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内资企业
包括私营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
私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分公司。
外资企业
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外资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分公司。
集体企业
集体企业包含: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工会、协会等组织。
出具汇算清缴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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