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州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免收增值税新公告
作者:广州睿之邦网编部 | 发布时间:2022-03-24|点击数: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重大利好消息,在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很多老板们都不知道,这个公告,是不是自己企业能不能享受这个税种优惠,现在睿之邦网编为你解答一下,关于国家免征增值税问题。
1:企业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含(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都能享受。
2:实施时间是在2022年4月1号-2022年12月31日。
3:年度营业收入不超500万;就是说只要你企业在2022年度,开发票不超500万。
4:你如果企业年营业收入超500万,自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这个税收优惠政策。
上面就是睿之邦网编为您解说关于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详细说明,欢迎收藏。